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有什么要求

2024-05-05 07:41

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有什么要求

近两年以来,中国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从初期的规模增长转向深度挖掘投资价值以及多元化布局的阶段。那么当我们在谈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时,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顾名思义是指从事私人股权投资的基金,而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股权资本,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与改造,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实现收益。

国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Capital Fund),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

二、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

三、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

而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发展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

从国际来看,私募股权基金采取的组织管理形式有传统的公司制、契约制和新型的有限合伙制。在美国等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较长时间的国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而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几种组织模式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组织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样,在众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时存在。

刚刚我们在定义里说了,私募股权投资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这就要求PE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发现价值并创造价值的运作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标的物必须选择具有成长潜力或是被低估的企业,投资之后还需要对标的物的经营管理、战略发展、投资策略等进行改善,待时机成熟再通过股权增值和退出来达到获利的目的。

所以下面我们就要简述一下PE这个发现和创造价值的运作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募集资金、选择标的企业、投资与管理、退出、分配五个环节。

一、募集资金:PE的资金源头有政府、企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以及外国投资者,来源广泛,且投资期限一般比较长。基金募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问题,为防止这种现象,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选择标的企业:标的企业的选择上,不同投资机构有不同的方法和标准,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是该企业必须是能够创造价值的企业,比如拥有良好的行业竞争力、团队基础、技术水平、产品特色、商业模式等等。 在决定投资前,投资经理们都会做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这个调查程序往往极其严格,根据这个数据结果,再结合其他考量,才能得出最终的投资策略。

三、投资和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创业类投资和并购类投资两大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通过创业企业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数倍的收益。并购类的投资基金要求对目标企业拥有绝对的控股权。目标企业一般处于成熟期,遭遇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PE投资专家通过自身的知识、经验、交际和管理人员的挑选,对企业的财务进行重组或是企业重组,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使企业改变不利的局面,重新获得发展的动力。并购类基金的操作比创业类基金的操作程序复杂,难度较高,要求更高的投资艺术。

四、退出: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三种:第一、IPO,这通常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审批比较严格,且我国资本市场层次单一,因此,IPO渠道目前在我国并不畅通。第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在美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时,股权转让在我国占有很大的比重,股权转让方式中占有主要地位的是原股东回购,管理层收购和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清算。当企业经营不善,问题无法解决时,就会进入清算程序,虽然清算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当企业陷入困境无法改变时,如果进行清算后企业的资产比继续经营价值更高,说明企业就没有继续经营的必要。

五、分配:在合伙制下,普通合伙人的收益最高,他们负责进行投资决策,因此每年要提取基金的1.5%-2.5%作为管理费,如果达到最低预期收益率,他们就可以提取全部利润的20%-30%。这些报酬都是基金管理人投资的动力。

以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个运作过程,可以看出其复杂程度,也可以推算出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丰厚收益。当然,对于投资企业来说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也是有好处的啦!比如说,在选择标的企业时,基金管理人会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这些调查能够使得投资更为安全,也能帮助被投资的企业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再比如说,私募股权投资可以协调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股东和管理层能够齐心协力,共同促进企业成长;此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更注重标的企业的远期价值和成长性,会为企业制定出详细全面的长期发展规划,采取各种奖惩手段来确保投资计划的实施,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能避免标的公司因为短期盈利而放弃实现长期经营目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有什么要求

2. 经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增资作为公司股东吗

不可以
无法界定投资资产和此项目的费用成本
专业性必须的
要有独立性
具体可以去人人商了解

3.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与合伙企业应签订哪些协议

1、有限合伙协议,一般投资管理公司要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其他LP签订有限合伙协议,确定投资款支付、盈余分配等。
2、入伙协议。确定加入合伙协议成为合伙人。入伙协议也可以并入合伙协议里一起签署。但如果基金有二期募资或增资的话,最好单独签入伙协议。
3、委托管理协议。合伙企业委托投资管理公司管理投资基金的协议,确定管理费费率和支付手段。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与合伙企业应签订哪些协议

4.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的规定
  随着国民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已经过上小康生活。在过去的几年中,随着投资理财,购买股票,购买基金和政府债券的兴起,引起了很多投资者的好奇心,尤其是那些私募基金公司,所以很多人想注册这类公司,今天快创通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私募公司注册的规则。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时,需要进行私募基金登记与备案,那么也有了以下的要求:
  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机构基本信息、持牌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及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产品基本信息等,上传相关文件资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关于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法律规定,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基金备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时,需要进行私募基金登记与备案,那么也有了以下的要求:
  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机构基本信息、持牌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及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产品基本信息等,上传相关文件资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关于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法律规定,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基金备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6. 私募基金募集规模限制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募集规模限制是: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没有限制性规定,仅对合格投资者的人数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在监管规模上,规定了相对低的门槛。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
这些机构不仅包括目前的“阳光私募”管理机构,还包括PE、VC等机构,只要其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即应当进行登记。
同时,为了避免不良机构通过登记进行增信,登记机构需具备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且要求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考虑到私募基金运作形式相对灵活,投资者具有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而且私募基金不公开向公众发行,外部风险较小,从暂行办法来看,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明显区别于公募基金。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主要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条件、合格投资者标准、基金宣传推介、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等法律明确要求的事项进行了规定和细化。此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严禁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欺诈客户以及“老鼠仓”行为等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底线规范作了规定。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日常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等不作限制性要求,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情况、基金合同约定自主安排。
然而,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
而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孳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扩展资料: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规范:
1、 规范了私募基金的募集主体资格。募集机构主体资格确定为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基金业协会表示,此举能够摒除市场上杂乱无序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避免监管真空造成日益加剧的诈骗及非法集资隐患,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
2、规范了私募基金代销的责任归属。明确私募基金由管理人募集设立,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基金运营过程中的相应责任,特别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受托人义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确认的相关责任。
3、细化了私募基金募集程序。其中,在合格投资者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此外还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4、在募集专用账号及资金安全方面,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前必须与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现对募集结算资金的归集管理。
5、针对当前募集管理权责不分的现象,征求意见稿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且相关内容应当由募集机构如实全面地告知投资者。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私募基金募集

7. 怎么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标准


怎么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标准

8. 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运营流程有哪些

一、项目收集
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创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购兼并业务、国际业务衍生出来的直接投资机会,具有贴近一级投资市场、退出渠道畅通、资金回收周期短以及投资回报丰厚等特点;
(2)与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结为策略联盟,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投资;
(3)跟踪和研究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资本市场的动态,通过资料调研、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

二、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交初步调查报告、项目概况表,并对项目企业的投资价值提出初审意见。
项目初审包括书面初审与现场初审两个部分。股权投资基金对企业进行书面初审的主要方式是审阅企业的商业计划书或融资计划书,股权投资基金在审查企业的商业计划书之后,经判断如果符合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范围,将要求到企业现场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现实生产经营与运转状况,即现场初审。
三、项目立项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通常由项目投资经理提交立项申请材料,经基金管理人立项委员会或其他程序批准立项,经批准的项目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四、签署投资备忘录
项目完成立项后,通常会与项目企业签署投资备忘录。投资备忘录,也称投资框架协议,或投资条款清单,通常由投资方提出,内容一般包括投资达成的条件、投资方建议的主要投资条款、保密条款以及排他性条款。
投资备忘录中的内容,除保密条款和排他性条款之外,主要作为投融资双方下一步协商的基础,对双方并无事实上的约束力。
五、尽职调查
立项批准并签署投资备忘录之后,项目投资经理、风险控制团队分别到项目企业独立展开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财务意见书、审计报告及风险控制报告等材料,尽职调查认为符合投资要求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
六、投资决策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行使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关联交易审查制度的要求,确保不存在利益冲突。通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等组成。
七、签署投资协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授权代表与被投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投资协议、“股东协议”或“合资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
八、投资后管理
投资协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重要合同等方面,以进行有效监控,更要利用自身的业务特长和社会关系网络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包括帮助企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再融资服务、上市辅导及并购整合等,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规范、成长、增值。
九、项目退出
项目退出是指当所投资的企业达到预定条件时,股权投资基金将投资的资本及时收回的过程。股权投资基金在项目立项时,就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方式,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转让或挂牌转让退出、股权转让退出、清算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