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可以代替评估报告吗?

2024-05-18 12:14

1. 审计报告可以代替评估报告吗?

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是一种独立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审计报告是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审计机关委托时,办理审计监督业务完毕后,向委托方即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情况和结果,作为审计机关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依据。
股权转让的时候,如果牵涉到国有资产是一定要审计的,如果有的资产价值不确定或者双方有争议,就需要进行评估,如果没有上述的问题,就可以都不用的

审计报告可以代替评估报告吗?

2. 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是有不同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企业财务报表或者财务状况等相关财务方面所作出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企业资产现实价值所作出的报告。
资产评估 随着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对资产评估的 各种规范相继完善,资产评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 作为两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审计与资产评估,理清他们在 企业评估中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实务工作。 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情况下,如企业全部产权变动, 部分产权变动等,应该先审计后评估。特殊情况下,例如单项 资产的评估等,则可以不先进行审计而后评估。理由如下: 
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首先,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地方,例如资 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 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 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并且 资产评估和审计都是一种针对事实的判断。这种相似性建立了 他们可以借鉴结果的关系。但是,审计是基于历史信息,对会 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未来能 产生的价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等同 性。 从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例,其“收益现值 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外部条 件,预测出企业未来每年的平均收益额,然后将收益额通过收 益还原或称资本化处理,从而确定企业资产的总体价格。这种 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是“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而最能反 映企业这个“情况”的恰恰只有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表。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及依据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 值。具体目的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特定目的的资产评 估。只有在保证使用资料真实性、完备性的前提下,资产评估 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 取价依据(内部资料、外部资料);其中内部资料就会存在真 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审计作为前提条件。还有就是 产权依据中的各种证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审计证实。 也就是说,只有审计在先,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 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 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 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评估工作在先,财务会计 报告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势必受到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 面:评估机构按某一时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企业资 产、股东权益必然发生增减变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 我们认为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只反映一定期间和某一时点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结果及所体现的“会计要素”,如果把因物价 变动而使资产发生变化的评估结果混杂在其中,必然使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应该 知道的内容。 资产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以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会计 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前提,而这个会计资料也只能是经注册会计 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 
三、资产评估的前提 资产评估主要是解决计量问题,这个计量工作是建立在 企业提供的账面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账面数据是企业资产评 估的前提。而审计主要是解决账面问数额的真实性问题。所以 大部分学者认为,有些资产评估,如考虑企业整体价值时,评 估数据应依赖于审计,妥当的办法就是先审计后评估资产首先 要利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基础,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则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说明。具体来说,在债权债务的评估中,应先通过审计查明 有无帐外的或是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产生漏评或错 评。 四、财税体制的要求 根据现行财税体制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先由审计机构对 企业的会计资料及所反应的经济活动先进行审验,并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以与审计报告审验完一致的企业 帐、表为基础,进行资产评估。这是国家财政、税务和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等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出发,正常经营的企业的 企业与产权拟变动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 基本内容,计算口径、会计处理方法上根据不同的需要,可能 存在详细和粗略反映的差别,但是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差异。 即不应该在企业产权拟变动,且在未进行审计之前就先进行资 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的结果反映到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上后,再报给财政和税务机关。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需要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 合工作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弱化谁先谁后的问题。如,相关 规定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 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 算缴纳所得税;这种业务的处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 所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审计、重估。

3. 都什么情况需要出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高人进!

我回答一下吧。
评估所涉及的行为包括:产权转移、资产抵押、资产处置、投资预估、自有自估、公允价值估算等等。你只要掌握一点:只要有可能涉及产权变动或转移的都可以引发评估行为。

另外,评估对象包括:单项资产、企业整体资产、资产组合等。你可以对照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上面列示的所有科目都可以作为评估标的,其中每个科目对应的为单项资产,全部科目一并评估的为企业整体资产,几个科目评估的为资产组合。 

审计与评估的差别:
1、审计是对财务报表的记账原则、方法发表意见,主要针对历史数据。
2、评估是估算目前资产的市场价值,是现值数据。

都什么情况需要出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高人进!

4. 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是有不同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企业财务报表或者财务状况等相关财务方面所作出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企业资产现实价值所作出的报告。
资产评估 随着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对资产评估的 各种规范相继完善,资产评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 作为两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审计与资产评估,理清他们在 企业评估中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实务工作。 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情况下,如企业全部产权变动, 部分产权变动等,应该先审计后评估。特殊情况下,例如单项 资产的评估等,则可以不先进行审计而后评估。理由如下: 
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首先,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地方,例如资 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 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 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并且 资产评估和审计都是一种针对事实的判断。这种相似性建立了 他们可以借鉴结果的关系。但是,审计是基于历史信息,对会 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未来能 产生的价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等同 性。 从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例,其“收益现值 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外部条 件,预测出企业未来每年的平均收益额,然后将收益额通过收 益还原或称资本化处理,从而确定企业资产的总体价格。这种 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是“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而最能反 映企业这个“情况”的恰恰只有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表。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及依据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 值。具体目的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特定目的的资产评 估。只有在保证使用资料真实性、完备性的前提下,资产评估 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 取价依据(内部资料、外部资料);其中内部资料就会存在真 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审计作为前提条件。还有就是 产权依据中的各种证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审计证实。 也就是说,只有审计在先,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 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 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 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评估工作在先,财务会计 报告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势必受到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 面:评估机构按某一时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企业资 产、股东权益必然发生增减变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 我们认为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只反映一定期间和某一时点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结果及所体现的“会计要素”,如果把因物价 变动而使资产发生变化的评估结果混杂在其中,必然使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应该 知道的内容。 资产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以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会计 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前提,而这个会计资料也只能是经注册会计 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 
三、资产评估的前提 资产评估主要是解决计量问题,这个计量工作是建立在 企业提供的账面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账面数据是企业资产评 估的前提。而审计主要是解决账面问数额的真实性问题。所以 大部分学者认为,有些资产评估,如考虑企业整体价值时,评 估数据应依赖于审计,妥当的办法就是先审计后评估资产首先 要利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基础,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则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说明。具体来说,在债权债务的评估中,应先通过审计查明 有无帐外的或是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产生漏评或错 评。 四、财税体制的要求 根据现行财税体制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先由审计机构对 企业的会计资料及所反应的经济活动先进行审验,并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以与审计报告审验完一致的企业 帐、表为基础,进行资产评估。这是国家财政、税务和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等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出发,正常经营的企业的 企业与产权拟变动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 基本内容,计算口径、会计处理方法上根据不同的需要,可能 存在详细和粗略反映的差别,但是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差异。 即不应该在企业产权拟变动,且在未进行审计之前就先进行资 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的结果反映到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上后,再报给财政和税务机关。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需要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 合工作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弱化谁先谁后的问题。如,相关 规定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 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 算缴纳所得税;这种业务的处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 所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审计、重估。

5. 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是一回事吗?

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不是一回事。
1、评估报告是单一的内容的文种,而审计报告是多方位、多形式、多内容的文种。
2、表达的内容不同 :资产评估报告就是表述有关评估事项,不含其他内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广泛,可以是财务财政审计的(例如:对XXX单位财经法纪审计)、审计评价的(可以对xxx 项目的审计评价)、审计鉴证的(对xxx救灾款发放的鉴证报告)。
3、报告结果给予送达人不同:评估报告是专门送给委托评估人的;审计报告出送给被审计的当事人外,还要送给被审计的当事人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国家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还要送达上一级审计单位。
4、评估报告与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不同:评估报告就通过各种方法表示评估价格的(现价法价格、历史成本法价格、趋势法价格、对比法价格);审计报告表述的内容可以说是方方面面、无所不有,例如:XX 单位的财务违纪问题、离任审计的责任问题、救灾款的发放问题。

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是一回事吗?

6. 不认可审计结果怎么办

你好,建设单位应依法予以追回多付的款项或者财物。施工单位的困境节点就在于此。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也只能通过建设单位来完成。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不服的可以提请本级政府裁决或者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因此,建设单位还是有救济渠道的,但也应看到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使得被审计单位不会提起上述程序。如果施工单位想主动寻求救济,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寻求与建设单位之间解决对结算结果的争议。提起的角度应为虽然合同约定以审计为准,但有证据证明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角度要求法院或者仲裁对审计结果进行调整。【摘要】
不认可审计结果怎么办【提问】
你好,建设单位应依法予以追回多付的款项或者财物。施工单位的困境节点就在于此。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也只能通过建设单位来完成。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不服的可以提请本级政府裁决或者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因此,建设单位还是有救济渠道的,但也应看到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使得被审计单位不会提起上述程序。如果施工单位想主动寻求救济,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寻求与建设单位之间解决对结算结果的争议。提起的角度应为虽然合同约定以审计为准,但有证据证明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角度要求法院或者仲裁对审计结果进行调整。【回答】

7. 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是有不同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企业财务报表或者财务状况等相关财务方面所作出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企业资产现实价值所作出的报告。\x0d\x0a资产评估 随着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对资产评估的 各种规范相继完善,资产评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 作为两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审计与资产评估,理清他们在 企业评估中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实务工作。 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情况下,如企业全部产权变动, 部分产权变动等,应该先审计后评估。特殊情况下,例如单项 资产的评估等,则可以不先进行审计而后评估。理由如下: \x0d\x0a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首先,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地方,例如资 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 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 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并且 资产评估和审计都是一种针对事实的判断。这种相似性建立了 他们可以借鉴结果的关系。但是,审计是基于历史信息,对会 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未来能 产生的价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等同 性。 从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例,其“收益现值 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外部条 件,预测出企业未来每年的平均收益额,然后将收益额通过收 益还原或称资本化处理,从而确定企业资产的总体价格。这种 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是“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而最能反 映企业这个“情况”的恰恰只有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表。\x0d\x0a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及依据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 值。具体目的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特定目的的资产评 估。只有在保证使用资料真实性、完备性的前提下,资产评估 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 取价依据(内部资料、外部资料);其中内部资料就会存在真 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审计作为前提条件。还有就是 产权依据中的各种证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审计证实。 也就是说,只有审计在先,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 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 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 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评估工作在先,财务会计 报告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势必受到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 面:评估机构按某一时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企业资 产、股东权益必然发生增减变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 我们认为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只反映一定期间和某一时点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结果及所体现的“会计要素”,如果把因物价 变动而使资产发生变化的评估结果混杂在其中,必然使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应该 知道的内容。 资产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以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会计 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前提,而这个会计资料也只能是经注册会计 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 \x0d\x0a三、资产评估的前提 资产评估主要是解决计量问题,这个计量工作是建立在 企业提供的账面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账面数据是企业资产评 估的前提。而审计主要是解决账面问数额的真实性问题。所以 大部分学者认为,有些资产评估,如考虑企业整体价值时,评 估数据应依赖于审计,妥当的办法就是先审计后评估资产首先 要利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基础,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则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说明。具体来说,在债权债务的评估中,应先通过审计查明 有无帐外的或是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产生漏评或错 评。 四、财税体制的要求 根据现行财税体制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先由审计机构对 企业的会计资料及所反应的经济活动先进行审验,并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以与审计报告审验完一致的企业 帐、表为基础,进行资产评估。这是国家财政、税务和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等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出发,正常经营的企业的 企业与产权拟变动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 基本内容,计算口径、会计处理方法上根据不同的需要,可能 存在详细和粗略反映的差别,但是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差异。 即不应该在企业产权拟变动,且在未进行审计之前就先进行资 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的结果反映到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上后,再报给财政和税务机关。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需要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 合工作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弱化谁先谁后的问题。如,相关 规定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 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 算缴纳所得税;这种业务的处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 所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审计、重估。

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是一回事吗?